7月12日至14日,市司法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组成核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拟申报2023年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村(社区)开展实地核查,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社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示范带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颜卓洪参加活动。
核查组按照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指导标准和创建活动评价试行指标,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台账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县(市、区)创建培育情况以及各创建村(社区)组织建设、民主建设、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和谐等方面情况,对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
核查组要求,各创建单位一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二要对标对表,强基补短,按照创建标准逐项对照,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化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优化资料台账整理,抓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工作,不断推动基层依法治理走深走实。三要突出亮点,抓点带面,坚持以示范带动创建、以规范推动提升,全面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和整体水平,打造有阳江特色的创建样板,为助推“百千万工程”落地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