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大力指导下,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深化司法行政领域改革,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新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实践。
一是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重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实况,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三会一课”、专题读书班的必学内容。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扎实开展“党员亮身份,党建心连心”“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力配合市委巡察工作,坚持以巡察为契机,深化标本兼治,做到立行立改,边巡边改,推动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我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地落实。
二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认真履行职责,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部署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各地各部门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2年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要内容。举办阳江市司法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局主要领导作专题辅导报告。
三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专题会议及专题讲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的决策部署,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判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二)持续强化统筹协调,推动法治阳江建设上新水平。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统筹谋划。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审议法治建设重要报告,研究下一步工作意见。推动将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写入我市“十四五”规划和市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推动各地各单位326名省、市管领导干部完成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法工作。印发阳江市贯彻落实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3个实施方案、阳江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文件,部署依法治市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我市1个项目荣获首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按时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市委、市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督促各地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高质量完成中央法治督察整改工作。全力抓好2021年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迎考工作,圆满完成2021年法治阳江建设考评工作,考评结果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考评结果通报及反馈书,推动各地落实整改任务。创新建立法治督察“三个一”工作机制,做到会议研判、实地督察、工作通报多措并举。6—7月,市委依法治市办组成督察组,对各县(市、区)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印发《阳江市2022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任务自查表》《阳江市2021年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整改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坚持问题导向,提前谋划迎接新一年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有力推动各地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查漏补缺和问题整改。
(三)以良法保障善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立法事项和年度立法工作情况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调整了政府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出台《阳江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制定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工作制度和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完成《阳江市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规定》《阳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合法性审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阳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的审议修改工作,开展《阳江市“南海I号”古沉船及遗址保护规定》实施后评估工作。
二是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印发2022年度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目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151件次,印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4份,部门规范性文件21份,按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备案。组织开展了涉行政处罚、建筑垃圾等内容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是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全面履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编制市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开展《阳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阳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修订工作。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把好出台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签订重要协议的法律关。审查市政府法律事务368件,其中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5项,提出1427条合法性审查意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阳江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工作办法》,进一步健全覆盖全市党政机关的法律顾问制度,全流程规范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聘请及相关管理工作。
二是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阳江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对首批由镇街实施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等5个领域共834项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各地各单位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和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组织652名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12场,办理行政执法证3492人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做好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加快推广应用“粤执法”平台。截至11月底,全市开通单位152家,开展培训73场,上线办案执法单位132家;开通上线4196人,全市累计办理案件1728宗,产生文书5661份。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请市政府印发《阳江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局等9个单位向社会公开了告知承诺制文本及清单。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促进市县两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改革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市城管局等6个单位的减免责清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五)健全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保质保量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依法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11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贞琴率队在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执法检查,我局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的工作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措施,狠抓法律援助工作整改提升。办理市人大建议3件(主办1件,协办2件);办理市政协提案3件(主办1件,协办2件)。
二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等公文类政府信息。全年办理行政许可117件。局党组书记、局长何贻伸同志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了在线访谈,围绕“做实做优法律援助服务,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主题在线与广大网友交流,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六)着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力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我市从2021年6月1日起由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集中统一行使复议职责,该项工作主要由市、县两级司法局承担。2022年11月1日,市委编办批复市司法局设立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并核增相关编制。发挥行政复议职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市司法局)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80件。发挥行政复议的延伸监督功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3份,和解调解成功14件,和解调解率19.7%;纠错案件30件,纠错率42.3%。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6件。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8月,阳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3起案件,我市3位副市长分别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庭审,为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能出庭”和“出庭能发声”作出了表率。督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是扎实推进“平安阳江”建设。在全市深入开展迎接党的二十大及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庆典维稳安保大排查行动,对6个县(市、区) 司法局、23个司法所和阳春市医调委开展督导检查。以阳西县为示范点,多维度充实基层调解工作力量,全面推进“五室合一”调解专项工作机制,为群众解决矛盾提供“一站式”服务。认真做好刑释人员的衔接和管理,扎实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漏管专项清查活动和双交叉检查专项活动。做好“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确定阳西县社区矫正中心为省创建单位。
(七)坚持法治为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增强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实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八五普法规划,市人大印发八五普法决议。推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1—11月开展了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专题学法,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6.5万人开展网上学法考试,总参考率、及格率、优秀率在省排名靠前。开展2022年阳江市“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对市民政局等5个部门进行现场评议。利用开学第一课、学生成人礼等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普法,全市290间学校均配备2—3名法治兼职副校长,我局“法治副校长齐上阵 护航校园安全”获评省十大创新创先普法项目。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举办阳江市“法律明白人”乡村振兴法律知识竞赛。江城区南恩街道马南社区等9个村(社区)被命名2022年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示范创建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品质。在阳东区法院举办阳江市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宪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等活动,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二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质增效。做好营商环境提升工作,制定实施方案,从执法监督、法律服务等多个方面制定任务及措施。与市工商联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成立“阳江市企业法律服务团”,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法律服务。我局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业园区”,上门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加快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新址建设,在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法律咨询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电话热线和线上公共法律服务。开展全市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积极推动仲裁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机制,设立“不动产登记+仲裁”服务窗口,进一步加强和推动金融仲裁工作。
三是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工作。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全面铺开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持续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增加律师办案绿色通道,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定人群精准法律援助工作,精准解决困难群众依法维权等问题。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月送法进企业”“敬老月”等志愿服务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截至11月底,全市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543件(刑事案件2169件,民事案件364件,行政诉讼案件10件),受援人2948人次,接访群众法律咨询2219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800.37万元。
2022年,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也要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如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力度不均衡;执法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执法能力亟待提高;基层法治建设资源不足,力量薄弱问题普遍存在;各地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公证体制改革较为滞后,各项工作创新力度不够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2023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不断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更精准的制度供给、更优质的法律服务,突出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持续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宣讲。以市委巡察整改为切入点,立足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推动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扎实推进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
(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实施中央和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市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述、考、评、督、责”一体贯通。结合2021 年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整改及2022年法治广东考评迎考工作,加强统筹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法治督察,做到以督促改,推动全市法治建设上新水平。
(三)充分发挥高质量立法引领导向作用。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推进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库建设。谋划好我市2023 年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工作。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努力健全阳江治理急需、人民生活期盼的法规制度。
(四)突出重点任务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地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实施《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各地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继续履行好政府法律顾问职责,为政府把好法律关。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落地,继续推动对市、县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案场所等的保障和落实,提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督促各地各单位加快上线应用省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开展执法工作,加快市级平台立项建设。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有关工作。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提高全市各执法主体的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镇街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继续认真做好县级职权下放事项的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