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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MB2C904937/2026-00443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9-21
名称: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企业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后补助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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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企业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后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2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规范使用与规模拓展,提升地理标志生产主体用标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企业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并在2025年4月1日-2026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并发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下载口令》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后补助申报书(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三)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产品外包装图片(彩色)。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并需加盖公章,pdf版一并提交。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发动规定时间内核准用标的主体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于2026年10月14日前将纸质版和pdf盖章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农科路22号之一市市场监管局3楼308室;邮箱:yj3366991@163.com)。

  (二)审核批准。市市场监管局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采取集体研究形式审定,根据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每获得1个地理标志用标资格补助5000元的标准拨付资金。


  附件:企业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后补助申报书.wps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