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规范使用与规模拓展,提升地理标志生产主体用标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企业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并在2025年4月1日-2026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并发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下载口令》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后补助申报书(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三)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产品外包装图片(彩色)。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并需加盖公章,pdf版一并提交。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发动规定时间内核准用标的主体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于2026年10月14日前将纸质版和pdf盖章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农科路22号之一市市场监管局3楼308室;邮箱:yj3366991@163.com)。
(二)审核批准。市市场监管局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采取集体研究形式审定,根据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每获得1个地理标志用标资格补助5000元的标准拨付资金。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