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4〕2 号)、《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阳市监财〔2025〕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地理标志产品湾区认证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共1项:
阳江市地理标志产品湾区认证项目;
项目的申报条件、工作任务等详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17:30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原则上应为在阳江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生产、经营业务的科研机构、高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三)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人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追回专项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四、申报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9月30日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到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认监科。
(二)受理审查。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并经政府信息网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评审阶段。
(三)评审立项。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专项资金项目库。
五、项目完成期限
所有项目在申报时要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原则上所有项目需在2026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向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项目验收报告。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以申报指南要求为准。
项目联系人:黄夏苗、陈丹,电话:0662-3313501。
邮箱:yj3613928@163.com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农科路22号之一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楼知识产权保护科/认监科,邮编:529500。
附件.2026年度阳江市地理标志产品湾区认证项目申报指南.wps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