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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MB2C904937/2025-00344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9-04
名称: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地理标志驿站建设后补助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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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地理标志驿站建设后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4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广东省发展地理标志产业实施方案》《阳江市发展地理标志产业实施方案》的有关工作部署,引导激励企业参照广东地理标志驿站(阳江豆豉),自主建设地理标志驿站,积极运用“地理标志+”模式,推动我市地理标志产品多元发展,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根据2024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阳江市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实施计划的相关安排,我局决定组织开展“程村蚝”“春砂仁”地理标志驿站建设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程村蚝”“春砂仁”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程村蚝”“春砂仁”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在其地理标志产品展示或销售的推广点等场地入口,上墙设置包含显著的地理标志驿站名称:阳江市地理标志驿站(程村蚝)或阳江市地理标志驿站(春砂仁),并同时展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图标。

  (二)场地内要提供设置有“程村蚝”或“春砂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展示区,并陈列其地理标志产品、文化历史、生产工艺等。

  (三)场地内设置有宣传展示全市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目录图、文内容的宣传上墙资料。

  三、后补助标准

  每家驿站建设后补助标准为3万元。

  四、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一)请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填写《阳江市地理标志驿站后补助申请表》(附件1),驿站建设的图片佐证材料(图片彩色打印)(附件2),每个附件首页右上角加盖公章,并在完整申报材料上加盖骑缝章。

  (二)申请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盖章)。

  五、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按照要求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的现场核查,于2025年9月12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科308室,电子版发邮箱;yj3366991@163.com。

  (二)审核批准。市市场监管局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在市局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议采取集体研究的方式进行审定;审定后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六、申报咨询

  联系人:阳江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李灵芝、陈丹;联系电话:0662-3366991。


   附件   1.阳江市地理标志驿站建设后补助申请表.wps

             2.驿站建设的图片佐证材料(图片彩色打印)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4日



附件:

1.附件1.阳江市地理标志驿站建设后补助申请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