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5〕642号)要求,我局对本市列入试点的商标代理机构按照《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规则(试行)》组织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和评价。现将有关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商标代理机构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江城区市场监管局提交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盖机构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联系人:市 市 场 监 管 局 梁劲梅,电话:3418508;
江城区市场监管局 范恩榕,电话:3677023。
附件:阳江市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
附件
阳江市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