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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MB2C904937/2025-00311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8-08
名称: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商标恶意“撤三”行为线索的通告
文号: 2025年第16号 发布日期: 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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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商标恶意“撤三”行为线索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8-08  浏览次数:-


  为严格规制商标恶意“撤三”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我市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要求,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商标恶意“撤三”行为线索。

  一、什么是“撤三”

  商标“撤三”是指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其目的在于督促商标注册人合法有效使用商标,清理闲置商标、遏制恶意注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收到“撤三”申请后,会通知商标注册人限期提交商标使用证据或不使用的正当理由。若注册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商标局可能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什么是恶意“撤三”

  商标恶意“撤三”是指基于不正当竞争目的,滥用注册商标“撤三”申请权的行为。商标恶意“撤三”行为严重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

  三、线索征集

  全市各经营主体、商标权利人,如正在遭遇以下商标恶意“撤三”行为,请及时向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提交线索:

  (一)明知或应知经营主体的商标已使用,仍提出“撤三”申请的;

  (二)经营主体的同一商标被反复提出“撤三”申请的;

  (三)其他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增加经营主体持有和维护商标权成本,破坏商标注册管理秩序的。

  线索应指向明确,佐证材料应充分详尽,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号、商标名称、经营主体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商标实际使用范围、遭遇恶意“撤三”情况等。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帮扶指导各经营主体、商标权利人应对恶意“撤三”行为,维护我市各经营主体、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合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四、联系方式

  阳江市江城区农科路22号之一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08室知识产权保护科,电话:0662-3366991。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