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阳江市立足实际,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三审联动”(自我审查+会同审查+抽查监督)机制,通过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区域壁垒和行政性垄断,不断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
建立自我审查机制,筑牢政策出台“第一道防线”。阳江市健全完善自我审查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出台,通过四大核心模块筑牢政策出台的“第一道防线”。一是明确审查范围,将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必审;二是压实审查责任,按照“谁起草、谁审查(清理)”原则,明确起草单位是自我审查第一责任人,要求内部审查机构做好审查把关和组织清理工作;三是规范审查程序,指导各政策起草单位进一步规范审查流程,并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审查工作;四是强化专业支撑,要求各单位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充分征求外聘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借助专业力量提升审查质效。
建立会同审查机制,强化重大政策措施“双重把关”。明确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或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等重大政策措施进行“双重审查”,即政策起草单位先开展自我审查,再提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会同审查,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查,做出会同审查结论。同时,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和举报回应机制、公平竞争审查“三书一函”制度等监督保障制度,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
建立抽查监督机制,构建市场公平竞争“刚性约束”。明确采用“不定期+专项”抽查方式,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部门单位出台现行有效、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实施全覆盖抽查,重点核查审查程序合规性及结论准确性。抽查流程涵盖方案制定、抽取政策措施、初审、复核等环节,形成“发现—整改—问责”闭环。通过构建“抽查全覆盖、整改闭环化、问责精准化”的监管体系,以刚性约束倒逼政策措施起草单位做好公平竞争合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