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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MB2C904937/2025-00170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5-08
名称: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第三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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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第三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8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4〕2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市场监管管理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4〕144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类转移市县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市监知保〔2025〕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保护)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指南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共2项:

  (一)2025年度阳江市地理标志产业发展项目;

  (二)2025年度阳江市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推广项目。

  各项目的申报条件、工作任务等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各申报单位于申报截止日期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到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二)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并经政府信息网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评审阶段。

  (三)评审立项。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专项资金项目库。

  四、项目完成期限

  所有项目在申报时要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原则上所有项目需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向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项目验收报告。

  五、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二)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近三年已承担过省、市级同类型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原则上不能再申报。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联系方式:知识产权保护科,0662-3366991;

  材料报送邮箱:yj3366991@163.com;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农科路22号之一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邮编:529500。


  附件:1.2025年度阳江市地理标志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阳江市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7日

  附件1

2025年度阳江市地理标志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阳江市地理标志产业发展项目

  二、项目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地理标志保护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发展地理标志产业实施方案》《阳江市发展地理标志产业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挖掘我市地理标志资源,培育地理标志产品。支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扩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面。推动本地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和产业发展,赋能“百千万工程”,助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三、支持数量与项目额度

  本项目支持数量为1个,项目额度18万元。

  四、项目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五、项目任务

  (一)完成挖掘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包含产品申报所要求的相应标准的制定,并提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不少于1个;

  (二)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和用标推广培训不少于1场,每场约50人;

  (三)发动有关企业提出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不少于1批次;

  (四)提供地理标志产品侵权法律论证不少于2次;

  (五)持续培育创建阳西“程村蚝”地理标志特色镇,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创建特色镇要求,补充完善相关申报材料,配合协助阳西做好地理标志特色镇申报和验收工作。

  六、主体资格及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格

  申报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条件

  1.能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人员、场地和物质条件保障,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2.具有地理标志领域专家资源,有较强的组织大型地理标志保护培训班业务能力。

  3.具有地理标志产品挖掘培育和地理标志特色镇培育创建等的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或项目经验。

  七、申报材料

  (一)《2025年度阳江市地理标志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书》;

  (二)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金测算明细申报表;

  (五)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附表:2025年度阳江市地理标志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书(模板).wps





  附件2

2025年度阳江市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阳江市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推广项目

  二、项目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部署,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阳江市贯彻<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加强海外侵权责任险的推广,提升“走出去”企业海外经营抗风险能力,助力我市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

  三、支持数量与项目额度

  本项目支持数量1个,项目额度8万元。

  四、项目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五、项目任务

  (一)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侵权责任险)宣传培训不少于2场,每场参加企业不少于30家;

  (二)与企业洽谈、调研购买保险意向并支持不少于5家企业购买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

  六、主体资格及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格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国内依法注册的保险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条件

  1.能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人员、场地和物质条件保障,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2.具有组织大型宣传培训活动的业务能力,有较强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侵权责任险)专家资源;

  3.具备合法开展知识产权类保险的资质、充足的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团队及开展知识产权保险业务相关经验。

  七、申报材料

  (一)《2025年度阳江市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推广项目申报书》;

  (二)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金测算明细申报表;

  (五)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附件:2025年度阳江市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推广项目申报书(模板).wps





附件:

1.附表:2025年度阳江市地理标志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书(模板).wps

2.附件:2025年度阳江市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推广项目申报书(模板).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