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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MB2C904937/2025-00014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1-03
名称: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台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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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台账

发布日期:2025-01-13  浏览次数:-


序号

工作任务

进展情况

下步计划

任务状态  (已完成/按计划推进/

未达时序进度/未完成)

38

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证照分离”“一照通行”“一证多址”等改革。

1.实施“营商优化工程”,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建设阳江市“一照通行”信息化平台,可实现覆盖15个业务部门的46个服务事项“证照联办”。在全市餐饮服务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环节试行告知承诺制,办证时间从法定时限20日压减至1日内。

2.在阳东区、阳西县试点开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直营店“守信快批”主题审批服务工作,将企业证后核查次数从3次减至1次。

3.出台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持续推广“一照多址”“一件事一次办”“一证多址”等改革,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取”,免费为新开办企业刻制1套印章、邮寄证照,不断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2024年,全市新登记各类经营主体44526户,其中新登记企业13493户,个体工商户30964户;2024年全年,全市共为企业免费刻制印章5101套,减免邮政快递6186单。

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服务效能,加大阳江市“一照通行”信息化平台推广应用,持续推进“一照多址”“一证多址”“告知承诺制”等改革。

已完成

68

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加强质量认证工作,培育一批体现阳江优势的先进标准和优质品牌。

1.针对2023年度省对我市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结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形成分析报告报送至市政府,推动整改工作加快落实。完成县级质量工作考核,以考核促进县级质量工作落实落细。

2.联合市级多个部门出台《阳江市全面提升制造业质量品牌水平的若干政策措施》等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质量强市建设工作的政策体系。

3.遴选确定五金刀剪、合金材料、帽袋制品3条产业链作为我市重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试点,开展质量状况调研,形成产业链质量问题清单31个,重点攻关项目4个,解决质量问题14个。

4.联合市级26个部门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在阳江日报、市市场监管公众号等主流新媒体刊登多期质量相关报道,营造良好质量氛围。举办质量强国、强省纲要宣贯和首席质量官培训班,推动约600家企业落实首席质量官,截至目前全市荣获首席质量官证书人员337名。

5.举办了认证服务下乡活动6场次,发放宣传单380多份,接受群众(企业)咨询160多人次;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动培训2期,培训企业80家次,培训人员120人次;质量认证下乡“一企一策”指导活动3场次。开展了认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检查4家获证企业,发现存在问题认证机构2家,并督促落实改正。承办“广东省2025年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第2期现场(阳江)培训”,培训企业93家,培训人员123人。

6.今年我市企业、单位参与制定了《风能发电系统 风力发电机组运行评价指标体系》等9项国家标准、《核电厂设备腐蚀控制导则》等5项行业标准、《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技术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双滘沙姜》等4项团体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市级地方标准,我市相关产业标准体系不断完善,竞争力不断增强。

围绕市政府明年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一是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参与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主导或参与修订一批行业先进标准。二是持续推进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工作,加强认证认可监管,引导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体系,优化质量管理模式。三是加强政策引领,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向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四是加强质量文化宣传,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基本完成

80

围绕创新链部署资金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产业基础再造等领域支持力度,强化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保险等金融服务创新,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一是加强政银企合作。4月26日与8家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持续强化“政银企”三方联动,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力度。二是开展“入园惠企”活动。9月27日,在江城银岭科技产业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面向创新主体、企业代表围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等方面进行宣讲。三是大力开展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2024年1-11月,全市专利和商标质押融资金额24.23亿元,同比增长723.70%,惠及企业42家次。

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企业的协作,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促进“知产”变“资产”。

已完成

81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提升市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服务能力,推动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尽快投用。

1.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一是制定印发《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体系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的通知》,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二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开展知识产权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执法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切实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营秩序。2024年1-12月,全市查处知识产权各类案件27宗,其中商标侵权案件18宗,假冒专利案件3宗,地理标志侵权案件3宗,特殊标志侵权案件2宗,移送公安1宗。三是举办2024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能力提升培训等各类培训班共13期次,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四是制定印发《2024年阳江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加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力度,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工作,推动开展多元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工作。2024年1-12月,全市共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35宗,“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件9宗;办理江城区人民法院委托受理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案件共481件,调解成功108件。

2.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一是加强政银企合作。4月26日与8家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持续强化“政银企”三方联动,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力度。二是开展“入园惠企”活动。9月27日,在江城银岭科技产业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面向创新主体、企业代表围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等方面进行宣讲。三是大力开展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2024年1-11月,全市专利和商标质押融资金额24.23亿元,同比增长723.70%,惠及企业42家次。

3.开展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目前已完成我市高校100%存量专利盘点入库,并通知我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注册该平台和推荐技术专家入库,发动和组织本区域相关企业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注册,截至10月28日,我市已有305家企业入库,完成率达101.67%。发动组织企业参加“湾商赛”、“湾高赛”和“粤创赛”并取得佳绩:阳江十八子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金辉刀剪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获得“湾商赛”银奖;阳江喜之郎果冻制造有限公司的项目获得“粤创赛”商标组金奖以及最具投资价值奖;阳春市恒豊实业有限公司的项目和广东阳帆食品有限公司的项目获得地理标志组银奖;阳江核电有限公司进入“湾高赛”“五十强”

4.强化快速维权机制,提升维权援助工作。2024年1-12月,办理维权援助案件44件,出具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书共365份;受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委托,受理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案件共481件,调解成功108件;市快维中心受理加快预审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共482件,预审通过300件,授权292件,快速授权通道备案主体达550家;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阳江受理窗口受理各类商标业务共193件,其中商标注册申请业务88件,商标后续业务79件,商标质押融资24件,商标解押2件。

5.实时跟踪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建设工作。目前该中心已建立1个高新区重点产业专利和商标信息专题数据库;已开展12次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对接服务;已完成5件高价值发明专利申请;已完成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UI设计、开发、测试及部署等工作;已与阳江职业技术学校达成战略合作,共建培训基地,并完成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揭牌;已完成维权援助工作站揭牌,聘请6名律师入库工作站专家库,为企业提供维权援助服务;已引进2家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相关知识产权服务。

1.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多元维权机制;支持建设维权援助服务站点,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加强市快维中心调解员业务能力学习,全面提升诉前调解效能;继续做好专利盘活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专利预审平台建设,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工作成效。

2.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企业的协作,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3.继续督导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加强工作力度,高效高质推进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建设,督促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项目承担单位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按计划推进

187

加强旅游宣传推介,完善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一批高质量旅游餐饮街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2024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游客投诉举报3982件,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56.5万元,检查农贸(海鲜)市场615个次,检查食品生产销售经营户2945户次,检查餐饮服务经营户3012户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89个次,检查旅游产品经营户648户次,检查计量器具3156台,立案查处计量类违法案件22件,罚没84300元,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71件,罚没1453469元,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7件,罚没40889元,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13件,罚没609783元。

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整治,严厉打击破坏旅游市场消费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按计划推进

188

落实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牵头科室:食品安全领域为协调科,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为广告网监科)

1.食品安全领域:一是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上半年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下半年在集中整治中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已查办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案件33宗,罚没6.32803万元,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二是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常态化。持续推进餐饮监管风险分级,目前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风险分级完成率为100%;通过“食安快线”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在线培训,目前培训完成率为100%;开展12期食品安全“你点我查”直播活动,网络点击量合计超74.3万。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食品销售者的日常监督检查,持续开展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工作,推进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截至12月31日,全市开展168833批次农产品快检,合格率为98.55%,处理快检不合格产品1803.78公斤。积极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非食用物质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截至2024年12月,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821宗,罚没340.213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且立案案件2宗。五是深入开展肉类产品联合检查,在全市深入推进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我市食安办于2024年7月16日下午召开全市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9月19日下午,召开全市系统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9月13日市专班协调会会议精神。深入对各地、各单位特别是养殖、生产加工的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对肉类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和消费等环节的监管,打击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产品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违法违规企业。截至2024年12月,共出动执法人员6542人次,检查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5596家次,发现问题生产经营单位数328家次、责令整改298家次、肉制品产品抽检2551批次、开展快检11901批次,立案查处肉制品案件194宗,查封涉嫌问题肉制品约10吨,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1宗。同时坚持边打边建、打建结合,举办了全市重点企业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知识培训班、全市肉制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标准培训班各1期,召开了全市鸡爪行业约谈会,进一步规范肉制品行业生产加工行为。举办了1期全系统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和核查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基层食品生产监管队伍监管水平和履职能力。六是强化湿粉监管,持续开展“湿粉统一查”行动,出动检查人员455人次,检查湿粉生产企业166家次,抽检16批次,不合格1批次。全市共检查农贸市场391家次、湿米粉类食品销售者752家次、使用湿米粉类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1428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立案查处2宗,罚没金额0.6万元。七是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3人次,检查“特供酒”生产加工单位9家,成立工作专班组1个,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动。八是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12家新获证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开展后置审查,开展食品相关企业监督检查17家,督促企业认真整改不合格项目、持续保持获证条件,规范开展生产活动。九是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截至2024年10月12日,共检查农村地区食品生产主体431户次、食品销售主体1935户次、餐饮服务主体2722户次,发现问题督促其整改到位。

2.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2024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接收消费者投诉举报2562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3.75万元;处理投诉按时办结率99.97%,举报按时核查率99.93%;ODR单位处理消费纠纷669件;全市通过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共公示投诉11416条,公示率95.88%;全市新增放心消费承诺单位254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66家。

1.食品安全领域:一是继续加强培训宣传力度,不断提高肉制品、湿粉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生产全流程监管,规范食品生产行为和食品出厂运输行为。三是开展共享实验室试点,结合各地和行业实际,逐步推行共享实验室制度,解决下微企业出厂检验制度落实难的问题。四是继续开展“特供酒”生产源头排查和暗访工作,结合食品安全“创示范”工作,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小作坊落实主体责任评估,打造一批落实主体责任示范单位。五是持续开展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工作,推进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

2.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切实做好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进一步推进放心消费“双承诺”工作。

已完成

211

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力争成功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支持阳东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

1.根据国家、省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的有关精神,目前食品安全示范县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已暂停。

2.截至12月31日,全市共完成食品抽检12663批次,不合格168批次,任务完成率75.46%,不合格率1.33%;完成168833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合格率为98.55%,处理快检不合格产品1803.78公斤,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3.创建小作坊示范点。通过调研,分行业选取了一批基础条件较好、有改造提升空间的小作坊作为提质升级示范点开展创建活动,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小作坊质量逐步提升。

4.开展创城示范创建。对照《阳江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阳江市食品安全“创示范、高引领、促发展”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标准要求,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局(分局)在全市食品生产领域选取200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活动,并结合监督检查、包保等工作对各县(市、区)创建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对15家食品生产主体的示范点开展现场指导、帮扶。

5.强化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开展药品监督抽检。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6家次,限期整改6家次;检查药品批发(含零售连锁)企业28家次,限期整改27家次;完成药品抽样590批次,其中完成检验590批次,合格588批次,合格率为99.7%

1.继续按照省食药安办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牢筑食品安全防线,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2.继续加强药品监管工作,做好药品监督抽检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抽检工作任务。

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