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创新主体: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废止。届时本市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相应停止,本项目也即将从粤材扶助平台下架,近期如若有同期专利需要申请费用资助的,请在2024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在粤材扶助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home)上申请,过期将不再受理。感谢各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电话:0662-3418408
附件: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的通知(阳府[2024]2号).pdf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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