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24年3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聚焦预制菜范围、标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和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4个方面。通知回应了当前关于预制菜讨论的诸多热点问题。
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消费者购买后只需简单加热或烹饪即可食用。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就《通知》针对记者的答复说明(以下简称《答记者问》)进一步补充强调了预制菜应具有的工业化预加工特点和菜肴属性,并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简单加工类净菜、主食类产品不属于预制菜。预制菜必须经过加热或者熟制方可食用。
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需要明示?
《通知》提出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答记者问》进一步补充,期待餐饮商家公示预制菜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