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快维中心,有关机构:
根据《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阳江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市监知〔2022〕127号)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阳江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建设。深入开展面向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进一步发挥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的重要作用,利用阳江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提供内容多样化、渠道多元化的公共服务。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的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国家新一代地方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广东站点)、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等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向知识产权需求主体和社会公众进行推广应用。各县(市、区)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建设,形成节点、网点机构间的服务协作、经验交流和成果共享机制,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并报送市局。
(二)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推进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建设,加快构建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面向产业集群及重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推动多类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支持我市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等科学研究平台和产业行业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帮助创新主体提升知识产权信息、技术信息检索分析能力,提高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水平。
(三)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组织开展阳江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备案主体为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行业组织以及相关市场化服务机构等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所属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不参与备案。
二、有关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充分认识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支持政策。加大对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财政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人才培养机制,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提供智力支撑。
(三)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组织符合条件的机构做好节点登记,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网点备案工作,择优向我局推荐网点备案机构,达到培育一批,成熟一批,推荐备案一批,认真填报阳江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登记表(见附件1)和阳江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表(见附件2),将电子盖章件和可编辑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关建明,联系方式:0662-3418508;
电子邮箱:1255275401@qq.com
附件:1.阳江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登记表
2.阳江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表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