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电梯不纳入行政部门监管范围。为保障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电梯的使用安全,避免发生电梯事故或意外,我局温馨提示如下:
一、电梯使用前应当详细查阅电梯维护保养说明、应急处置技术指导文件等出厂文件,电梯使用过程中应当按照维护保养说明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建议业主自行聘请专业机构及人员对电梯开展定期检查维护。
二、建议电梯轿厢内装设可靠的通讯装置,如: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发射源、救援终端等,并确保通讯装置畅通有效,保证被困梯人员能及时与外界联系,第一时间得到救援。
三、当发现电梯运行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专业电梯公司对电梯安全状况进行排查。电梯运行中出现困人情况,要保持镇静,严禁扒门,联系专业电梯公司等待救援。
四、建议勿让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和儿童单独乘梯,以免发生意外。
五、若房屋出租他人从事经营活动或改作公共使用的,业主应严格按照《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相关规定,主动申报电梯检验,办理使用登记,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一经发现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电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我局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