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2〕1119号)及《2023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市县专项资金阳江市任务清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阳江市2023年度省下放市县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共7项:
1.阳江市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
2.阳江市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效能提升
3.阳江市重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4.阳江市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
5.阳江市内外贸一体化企业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能力提升
6.阳江市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推广
7.阳江市地理标志产品培育
各项目的申报条件、工作任务等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登记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三)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去年已承担过省级同类型项目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原则上不能再申报。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3月6日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到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二)项目评审。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专项资金项目库。
四、项目完成期限
所有项目在申报时要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原则上所有项目需在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验收,并向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项目验收报告。
项目联系人:李灵芝、黄夏苗,电话:0662-3366991。
邮箱:1640614396@qq.com
地址:阳江市农科路22号之一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楼,邮编:529500。
附件1:2023年度阳江市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pdf
2.2023年度阳江市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效能提升项目申报指南.pdf
3.2023年度阳江市重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pdf
4.2023年度阳江市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pdf
5.2023年度阳江市内外贸一体化企业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pdf
6.2023年度阳江市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推广项目申报指南.pdf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1.附件1:2023年度阳江市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doc
2.附件2:2023年度阳江市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效能提升项目申报指南.doc
3.附件3:2023年度阳江市重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doc
4.附件4:2023年度阳江市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doc
5.附件5:2023年度阳江市内外贸一体化企业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