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我市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阳江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22〕159号),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3年2月15日至3月15日为受理时间(工作日)。受理地点为阳江市江城区农科路22号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楼一楼阳江市食品药品宣传教育中心。请按照受理时间提交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一)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要求,申报人应同步进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和《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应由系统生成打印盖章上报。申报人必须网上申报后再报送纸质材料,否则不予受理。网上申报内容必须与纸质申报内容一致。
(二)为规范材料报送和整理,请申报人员报送评审纸质材料时一律用不易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档案袋底部用白色纸条打印申报人申报资格名称(如药师、医疗器械技术员)、姓名,并粘贴牢固。如材料较多,则按顺序在姓名后用数字标识,如共有3袋,要标注3-①、3-②、3-③。
三、条件要求
(一)职称评审申报要严格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阳江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22〕159号,见附件1)进行申报。2022年度全市医药行业初中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1号,见附件2)标准执行。
(二)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起算时间按照阳人社发〔2022〕159号文执行,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三)继续教育提供2022年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公需课目须年底完成,逾期系统不提供补学课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四)符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人员,按《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中《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附件3)的要求申报。
四、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申报材料,须对应国家和广东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符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申报人员,需按照《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要求做好初次考核认定有关工作。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4。申报人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具体审核要求详见附件5。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要求,结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要求和我省医药行业实际,医药行业高技能人才参加2022年度我省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可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职称申报。
五、其他事项
(一)2022年度阳江市医药行业企事业单位人员初、中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由阳江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
(二)有符合要求评审医药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单位请报送营业执照复印件、邮箱、电话号码等到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进行登记,领取单位网上账号。申报人员要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上注册个人账号,便于填写评审表。
(三)各申报人员在填写《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等相关表格时要认真核对申报专业和资格名称等信息,确认无误方可上报。
(四)各单位人事部门须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按要求将符合评审条件的材料统一上报,并填写《2022年度全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登记花名册》(详见附件6),表格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为便于联系沟通及退回资料,请各申报人员务必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和单位通信地址。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农科路22号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楼一楼
联系人:何秀珠、吴瑞琪、赵达、梁月玲、谢杏冰;
电 话:0662-3306321、0662-2262321。
2.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