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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MB2C904937/2022-00144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6-13
名称: 全市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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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2-06-13  浏览次数:-

  营商促进科:组织会员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关林生会长5月23日获悉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后,立即在协会工作群体发起志愿者招募通知,积极组织会员参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以实际行动助力我市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

  5月24日-31日,市个体劳动者协会30名会员代表参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8天来,个协共投入435人次参与深入排查,会员代表们表示收益非浅,收到了宣传、普法、提升的良好效果。一是宣传范围广。会员代表参加排查行动,知晓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通过微信发布行动动态、面对面交谈,以一传十、十传百的方式向广大会员、社会群众广泛宣传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营造开展专项行动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普法效果好。会员代表参加排查行动,在工作实践中开展普法,对《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对食品经营者必须作为、不能作为的情形、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方面的情况了解更加深入,收到良好普法效果。三是自律意识强。参加排查行动的部分会员代表是从事食品经营行业的,他们认真汲取我市食品经营行业部分经营者因诚信守法、防范风险隐患意识不强而导致被监管部门处罚、信誉受损、影响企业发展的深刻教训,对照检查标准对自营单位开展认真的自查,深入查找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并迅速整改,切实强化诚信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提升食品安全经营水平,充分发挥个协食品经营行业会员的行业引领作用。

  江城:网格化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

  为全面筑牢江城区食品安全防线,全力推进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市市场监管局江城分局立足监管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在全区范围内展开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专项行动。

  全面部署,普查建档。为进一步排查江城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结合江城实践,制定印发了《阳江市江城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目的任务,5月19-20日扎实开展按社区摸排建档登记工作。经摸排,江城区共有餐饮店2483家,食品销售企业3098家,小作坊39家。

  突出重点,网格排查。5月23日-5月31日,由市局、分局、监管所共计308人形成三级联动,结合镇(街道)的村(社区)划分,设置22个大网格深入餐饮店、食品销售企业、小作坊进行全覆盖排查,努力消除监管盲区。对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管理标准要求,重点检查餐饮经营户是否持证亮证经营,是否按照许可范围经营,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是否完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考核情况,就餐、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是否整洁等;检查食品销售者主体资格、风险分级管理、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检查食品小作坊生产主体资格、生产加工场所、加工过程控制、质量安全管理等相关安全事项。

  增强宣传,规范行为。坚持执法普法并举,在排查的过程中加强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宣传,提高我区创城、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监管和多元协同共治。(供稿人:林冠仪)

  海陵:围绕三方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为推进阳江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海陵分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提升辖区食品安全水平,守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一是要求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规范开展食品经营活动,保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经营环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控能力;二是要求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保留进货凭证(单据)或合格证明文件以及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材料,认真检查购进食品原材料标签标识,主动拒绝采购“三无”(无生产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保质期、无标签标识)食品,同时做好台账记录,切实保障食品及原料来源可溯,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三是确保经营的散装食品要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同时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自查制度,认真开展风险隐患自查工作,保障食品安全。目前已检查辖区中小学16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12家。

  二、加强冷链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和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安排,对辖区8家生产企业(含冷库)以及21家冷库(使用单位)实行排查,严格查处生产经营使用来源不明、票据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经排查,目前辖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冷库24家,没有经营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和走私食品违法行为。

  三、开展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一是加强生猪产品排查,严格查验其“两证一报告”情况,禽类产品兽药残留排查,严厉查处经营销售病死、来源不明及掺假肉类产品行为。二是严厉打击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格按要求落实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重点加强对畜禽肉类、水产品以及时令蔬菜中农、兽药残留以及添加使用违禁物质等检测力度。四是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坚持按要求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完成每月每个市场快检任务量,提高不合格产品检出量,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以及“舌尖上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