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和省知识产权局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创新主体专利申请行为,深入开展专利质量提升工程,规范专利相关支持政策,推动我市专利创造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资助事项调整如下:
一、调整县(市、区)专利资助。2021年6月底前全面停止县(市、区)专利申请和授权资助。
二、调整市专利资助时间、范围和标准。2021年6月底前停止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年费、PCT国际申请的资助;自2021年7月1日起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标准调整为不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国内(含港
澳台)授权发明专利缴纳官费主要包括发明专利申请费、审查费和公告费(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布的现行收费标准计算,获得减缴的按减缴后费用计算),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缴纳官费主要包括申请费、审查费等(以主要国家和地区收费标准作参考,分档计算,不包括授权阶段缴纳的官费),到2025年以前全部停止。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