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且将该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决定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索引号: | 114417007341376041/2025-00457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19 |
| 名称: | 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9-19 | |
| 主题词: | |||
问: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且将该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决定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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