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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7341376041/2025-00076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2-28
名称: 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通知
文号: 阳人社发〔2025〕23号 发布日期: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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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4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分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5〕23号)及《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通知如下:

  从2025年3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随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50元,上限保持2024年缴费标准25503元,执行期限至2025年6月30日。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2025年2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