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6号)规定,经评估,拟将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人民医院确定为阳江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1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662-3109686。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2月27日
索引号: | 114417007341376041/2025-0005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27 |
名称: | 关于拟新增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2-28 | |
主题词: |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6号)规定,经评估,拟将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人民医院确定为阳江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1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662-3109686。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2月27日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662-2231288
粤公网安备44170202000121号
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