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根据《关于做好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特色创业实训承办机构)备案确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40 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114号)等文件要求,经单位申报、专家组评审、人社复核、政府网站公示,同意阳江技师学院在广东海洋大学阳江研究院、广东省阳江监狱设立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分教点,现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省创业培训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及分教点在创业培训服务中的作用,创新创业培训服务机制,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做好创业培训工作。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要严格按照创业培训技术标准,突出就业创业导向,加强创业培训管理,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培训服务质量,确保专项补贴资金合法依规使用,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