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特色创业实训承办机构)备案确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40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阳江市创业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机构管理,我局组织专家组,对阳江市人力资源综合训练中心申请设立阳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分教点进行书面申报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等综合评审工作。经专家组综合评审,阳江市人力资源综合训练中心申请设立阳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分教点符合我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SYB(含GYB)创业培训项目的分教点设立标准,拟成立阳江市人力资源综合训练中心阳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分教点,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6日)。
三、其他事项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 :0662-2231044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