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2号)有关规定,经实地核查,阳春印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阳春市恒豊实业有限公司、阳春市大松坑农业专业合作社和阳江市创优谷农业专业合作社4家企业符合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6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662-2231688。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