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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7341376041/2021-00316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10-08
名称: 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需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如何处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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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需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1-10-08  浏览次数:-

根据省人社厅: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变更劳动合同,稳定工作岗位。如双方未能协商一致,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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