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试用合格再签劳动合同?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试用期职工与用人单位也存在劳动关系,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索引号: | 114417007341376041/2021-0011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31 |
| 名称: | 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 |
| 主题词: | |||
问:试用合格再签劳动合同?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试用期职工与用人单位也存在劳动关系,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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