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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7341376041/2021-00110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3-31
名称: 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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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发布日期:2021-03-31  浏览次数:-

  问:试用合格再签劳动合同?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试用期职工与用人单位也存在劳动关系,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