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升档提级消费帮扶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邀请共建广东区域协作消费帮扶产品交易中心地市展馆的通知》有关要求,为有效推进广东区域协作消费帮扶产品交易中心阳江展馆(以下简称“阳江展馆”)共建运营,现拟向社会公开征集一家运营企业,以实体店展示展销和线上直播相结合的形式推介我市特色优质农产品。
一、有关政策及要求
(一)按照有关政策,交易中心采取免租金形式,从今年开始连续三年只收取管理费25元/平方米/月,水电费按表由供电供水部门按实收取,上述费用和其他费用由运营企业自行承担。运营企业要遵守广东区域协作消费帮扶产品交易中心的管理规定,依法依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阳江展馆需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和运营团队,须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保证展馆正常运营的组织能力及营销能力,并按要求积极组织参与省乡村振兴局、广东区域协作消费帮扶产品交易中心等举办的各类消费帮扶活动。
(三)运营期限至2027年9月30日,如遇政策调整或碰到不可抗拒因素,运营期限据实调整。
二、运营企业要求
(一)在阳江市注册满1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优先;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能提供具备良好文字功底,熟悉线上线下运营工作的团队派驻阳江展馆,并保证派驻人员及服务质量的稳定性;
(四)经营农特产品为公司主要业务,在阳江市范围内有农特产品实体店;
(五)需于9月30日前进驻运营,并确保届时上架展销阳江农特产品。
三、报名要求
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
(二)单位简介及前述“运营企业要求”的支撑文件;
(三)已有农特产品实体店运营成功的案例及介绍;
(四)展馆运营方案。
四、确定运营企业
阳江市农业农村局将集中对报名截止日期前收到的报名材料统一开封,根据《广东区域协作消费帮扶产品交易中心阳江展馆共建运营企业评分表》进行量化评分,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阳江展馆运营企业,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告。
欢迎有意向的企业按照公告要求,于9月20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盖章密封后快递或送至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6号阳江市农业农村局四楼帮扶科(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阳江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谢绍意,联系电话:0662-2266079。
附件:1.广东区域协作消费帮扶产品交易中心阳江展馆共建运营企业报名表
2.广东区域协作消费帮扶产品交易中心阳江展馆运营企业评分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