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收养关系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11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索引号: | 1144170000728056XJ/2022-0004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阳江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4 |
名称: | 收养关系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4-24 | |
主题词: |
问:收养关系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11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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