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医疗卫生科技创新和研究工作,提升医疗卫生领域的科技服务能力,我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医疗卫生类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一)历年获立项,合同期满未验收的医疗卫生类科技计划项目须主动提出验收结题申请。
(二)合同书规定的任务、指标及经费投入等提前完成的,可在合同书到期前提出验收结题申请。
二、验收形式
采用材料验收的方式。验收结题专家组采用集中评价的形式,对项目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根据项目的类型、专业领域抽取专家,专家名单原则上来自阳江市科技咨询专家库。
三、验收程序
(一)验收申请。根据立项时间,项目验收申请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1. 纸质申请(适用于2024年之前立项的线下申报项目)
(1)材料准备: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验收申请书》,按“相关材料清单”要求整理附件;
(2)打印装订:将封面、目录、验收申请书及附件按顺序排版,使用A4纸双面打印,用线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3)盖章报送: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社会发展与农业科。
2. 线上申请(适用于2024年及之后立项的线上申报项目)
(1)系统填报: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线填写《验收申请书》,按系统提示上传附件材料;
(2)提交审核: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至业务科室初审;
(3)印制报送:审核通过后,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双面打印并用线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社会发展与农业科。
(二)验收评审。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评审。
(三)结果反馈。验收结果及专家验收审核意见由市科技局反馈给项目承担单位。验收结束后,项目承担单位在验收材料中附上“专家意见表”后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盖章后存档一份,其余退回项目承担单位。
四、验收时间安排
(一)第一批验收。项目验收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二)第二批验收。项目验收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五、有关要求
(一)如有特殊原因逾期未能验收的项目,请在完善书面延期验收程序后,再申请验收。
(二)因故须进行终止结题的项目,请提交主动终止结题申请。在本通知期限内没有提交验收或延期申请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承担及参与科技计划任务资格3年。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13日
(联系人:何国华;联系电话:0662-28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