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把认定和注册的具体时间、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严格按照文件所规定的认定范围和认定条件,认真审核材料,并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流程,做好认定的各个环节工作。
(三)教师资格实行属地化申请。申请人按照属地管理,在网上报名后,再到户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认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确认,现场审核的时间和具体要求,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发布网上公告。
(四)申请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现场审核材料,审核通过的材料统一报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认定发证,申请人的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发放,请申请人在11月底,自行到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取,领取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五)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10月10日9:00至10月16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按提示操作报名。申请人现场材料审核的时间,由各认定机构合理安排,认定工作及系统数据处理需在11月14日前完成。
(六)各认定机构要根据《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安排申请人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没有体检结论的不予受理,不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不予受理。
(七)各认定机构请于10月27日前把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材料报送到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一)注册范围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经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在岗教师。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分为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教师完成首次注册后,每五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二)按照首次注册合格和定期注册合格的条件,提前布置,及早安排,提醒教师并准备好需提交的注册材料(定期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聘用合同、师德表现证明、考核合格证明、继续教育证书等)。
(三)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为契机,督促教师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注册有效期内没有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学分的,暂缓注册。
(四)提前做好对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损坏的补发、换发等工作,并敦促教师持证上岗。
(五)严格按照省规定的定期注册时间节点做好注册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初审和公示等工作,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应当暂缓注册。
联系人:张厚经,联系电话:3333557。
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阳江市教育局
2025年 9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