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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0072808268/2023-00052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03-20
名称: 阳江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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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7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及时把认定工作安排和要求向社会公布,方便申请人员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提前做好申请的相关准备,耐心解答申请人的咨询,确保认定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认定范围、认定条件、受理申请与认定程序等各环节的相关工作,确保申请人材料齐全、条件合格、程序合规,并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时间节点做好认定工作。

  三、各认定机构对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所需要的普通话测试提供帮助。普通话测试申请人可向市语委办报名申请,地点:阳江市东风三路45号八楼办公室;报名、测试时间由市语委办具体安排,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3333980。

  四、认真做好体检安排工作。各认定机构要根据《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安排申请人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等三类资格的,原则上统一到阳江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也可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没有体检结论的不予受理。

  五、教师资格实行属地化申请。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等三类资格的,认定机构必须选择阳江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属的教育局。市直属学校申请人到本人户籍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现场确认点也要选择本人户籍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否则申报无效。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等三类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审核材料后,报市教育局认定。认定通过后,申请人的证书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发放。申请人在提交材料后一个月内,凭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六、现场审核和接收申请人材料的时间,由各认定机构自行安排。

  七、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考虑到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公布时间约为6月15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第二阶段网报时间改为: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30。

  八、根据有关要求,请各认定机构在办理现场审核时,提醒

  材料齐全、符合认定的申请人: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等三类资格的人员,除了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填写有关信息外,还要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在网上进行申请,现场审核不通过的不用申请填写。申请路径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切换到阳江市—个人服务—按部门分类—阳江市教育局—高中、中职和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

   八、各认定机构分别在5月15日和7月7日,把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申报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报送到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3333557。


  附件: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 年修订)


  阳江市教育局  

  2023年 3月20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公文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