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34号)要求,为做好2026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项目范围
(一)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辖区内已建成的(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2)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点建设项目和综合利用(再生利用)项目,(3)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垃圾焚烧飞灰)项目,(4)绿色园区、绿色工厂过程中实施的固体废弃物减量化项目。
(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对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优越伙伴(制造业)”或“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的在粤港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已获得过绿色循环发展资金(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奖励的企业不再支持。(注意:只要获得过该类别奖励,即使从普通标志升级为优越标志,也不再属于支持对象)
二、申报条件
(一)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1.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点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
完工时间:项目已完工,且完工时间在2024年7月1日(含)至2025年6月30日(含)之间。
项目设备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同一申报主体建立的多个回收网点可以合并计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是指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项目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车辆购置),且应遵循发票金额与付款金额从小原则。
建设标准:仅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企业、电动自行车生产规范企业、锂电池生产规范企业、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建立的动力电池回收网点,且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2019年第46号公告)及相关标准,经生态环境、应急、消防等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实际投入运营。
2.其他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
完工时间:项目已完工,且完工时间在2024年7月1日(含)至2025年6月30日(含)之间。
项目设备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项目设备投资额是指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项目实际发生的设备投资额(不含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车辆购置),且应遵循发票金额与付款金额从小原则。
综合利用能力:单个项目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应不低于:(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万吨/年,(2)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1万吨/年,(3)生活垃圾5万吨/年,或垃圾焚烧飞灰3万吨/年,(4)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相关标准要求。
节能审查:如涉及新建、改建、扩建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相关要求。
(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
申报主体应是获得2024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优越伙伴(制造业)”或“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的在粤港资企业。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抓紧开展项目入库工作。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申报采取纸质和网上方式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技术支持电话:13609085751,QQ群:217236520)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
(二)报送项目入库信息。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入库材料进行初审,于6月25日前将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请刻光盘)报送我局,同时按省财政厅“数字财政”系统有关要求及时上线填报入库项目情况。我局将于2025年6月底开始组织项目入库评审工作。
若无入库项目,也要将《2026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储备汇总表》(附件7)盖章反馈。
(三)项目资金分配及监督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各项目情况,结合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额度及以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资金切块分配。按照“谁评审、谁负责”原则,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并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如认为本项目入库通知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可在本通知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反馈。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34号)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7日
(联系人:李巧如、张亚锋,电话:0662-3433036)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