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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6981743434/2025-00046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5-03-26
名称: 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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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7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5〕4号)要求,现我市组织开展2025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期复核工作。现将该文转发给你们,结合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企业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各开展一次。具体截止日期由所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明确。

  (二)申报方式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并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二、县区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从落实制造业当家、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复核)要求。

  (二)及时上报。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在线上审核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及汇总上报;于5月30日前报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情况,于8月25日前报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情况,行文推荐上报,上报文件汇总表见附件2、3。上报材料包括企业申报材料1份(需与线上填报内容一致)。

  (三)加强沟通指导。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可同时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指导,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要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做好解释说明。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5〕4号)

  2.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汇总表

  3.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汇总表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5日    


  (联系人:敖梅英、陈锐,电话:3412858、17728889998)



附件:

1.(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2)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汇总表.xlsx

3.(附件3)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