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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6981743434/2025-00022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5-02-12
名称: 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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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3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和第四批到期申报复核的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可自愿申报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第一批、第四批到期申报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阳江市境内工商注册登记。新申报的企业必须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并且是在有效期内的。

  二、新申请和复核的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按《办法》的“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三、由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模块暂未开放,参加预申报企业需按附件要求,提供纸质材料(新申请或复核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所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四、我局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申请业务,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消息,非法牟利。

  五、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动员企业积极主动申报和复核,并采取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初审核实后,出具推荐意见向我局推荐。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2、附件3)、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含电子版,附佐证材料,一式贰份)报送至我局(服务体系建设与融资促进科)。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2、专精特新“小巨人”新申报企业推荐汇总表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推荐汇总表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2日   


(联系人:苏广涛、敖梅英,电话:3412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