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国有资产管理主管部门,市各高等院校、市属中职学校、市属技工院校、市属中小学校,市供电局、阳江电信、阳江移动、阳江联通、阳江铁塔:
为落实《广东省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粤办函「2019)108号)和全省加快5G产业发展第一次、第二次联席会议精神,加快5G网络建设,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免费开放公共资源支持5G基站建设的通知》(粤工信信软函[2019]164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免费开放公共资源支持5G基站建设的通知》(粤工信信软函[2019]1631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免费开放公共资源支持5G基站建设的通知》(粤工信信软函[2019]1799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明确责任分工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公共资源开放支持5G基站建设,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协调各类教育机构,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协调路灯管理单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交通运营企业,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协调旅游景点、文化体育场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协调国有企业,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协调医疗机构,分别推进公共资源开放支持5G基站建设。
二、免费开放公共建筑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以下公共资源应主动向铁塔公司、电信运营企业免费平等开放,支持5G基站建设,并提供进入便利,严禁资源垄断、签订排他性协议的行为。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资委下属控股企业等公共机构的办公场所和所属建筑物。
(二)公园、广场、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
(三)公路、铁路、桥梁、隧道、城市道路及其防护绿带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沟),以及机场、港口、车站、码头、渡口、通航建筑物、路灯、道路指示牌、公共视频监控、龙门架等公共设施。
(四)高等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类教育机构。
三、规范5G基站相关费用
除配合建设增加的必要成本和管理费用外,公共场所资源产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另行收取租金,可按成本收资源管理费。除资源管理费外,严禁收取场地租赁费、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费用。对于正在运行的基站,要积极配合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开展基站升级、改造,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进场费、协调费等。
四、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
各单位要大力支持符合“转改直”条件的基站加快进行改造,减少审批流程,及时提供相关报装材料,为基站电力护容改造提供进场施工与维护的便利,支持暂时不符合“转改直”的基站单独安装电表,按照直供电电价向当地供电部门缴纳电费,严禁提高5G基站电价、加收电费和额外费用等行为。各地铁塔公司和电信运营企业要以积极态度妥善解决现有基站电费等费用拖欠、公共建筑破损维修等遗留问题。
五、建立日常联络工作机制
各公共资源产权或管理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铁塔公司对接公共资源开放事项,并于12月3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附件1)报送各自对口主管部门,市属单位请报送市相关主管部门。各相关主管部门汇总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后,抄送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铁塔公司,由铁塔公司统一对接基站建设事宜(各级铁塔公司联络员名单详见附件2)
六、明确公共建筑开放流程
由各地铁塔公司负责统筹规划5G基站建设与协调工作,各电信运营企业和有5G信号覆盖需求的单位将基站建设需求统一报送当地铁塔公司。公共物业业主单位自收到铁塔公司提出的使用公共场所资源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并积极配合做好入场建设和后期维护工作,无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不得拒绝免费开放。
七、加强检查督导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对免费开放公共资源支持5G基站建设的检査与督导。对于拒绝免费开放公共资源、违规收取费用等行为,铁塔公司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产权单位的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反馈。
附件:
1.公共资源开放联络员报名回执
2.各级铁塔公司联络员名单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阳江市教育局 阳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交通运输局 阳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阳江市卫生健康局 阳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1
公共资源开放联络员报名回执
附件2
各级铁塔公司联络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