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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6981743434/2023-00033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3-03-02
名称: 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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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2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愿申报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阳江市境内工商注册登记,且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请的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按《办法》的“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将纸质材料(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所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同时,应通过线上系统报送(zjtx.miit.gov.cn)。按照《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3日期间上传,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保中介机构辅助申请。

       四、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动员企业积极主动申报和复核,并采取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初审核实后,出具推荐意见择优向我局推荐。于2023年4月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含电子版,附佐证材料,一式贰份)报送至我局(服务体系建设与融资促进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wps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日

       (联系人:刘真、敖梅英,电话:3412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