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0〕479)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组织开展阳江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内容
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等3类用途。
(一)申报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单位请按照《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中心专题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指引》(附件1)要求编写申报材料报所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
(二)申报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单位请按照《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附件2)要求编写申报材料报所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
(三)拟申报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的县(市、区)要根据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参考提纲(附件3),梳理本地区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制定本地区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进行申报,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抓紧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汇总和审核工作。
(二)拟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的县(市、区)请于6月25日前将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参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0〕543号)(附件4)文件要求向所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初审,于6月30日前将装订成册的完工评价申请材料一式5份(含电子版)连同上报文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编写申报材料,及时提交。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项目单位所提交的项目入库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真实性进行审查,于2020年7月5日前正式行文连同项目入库承诺函(附件5)、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支持情况汇总表(附件6)、项目入库情况表(附件7)、各单位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含电子版)报送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yj3428289@163.com。
附件:
附件1: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中心专题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指引.doc
附件2: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doc
附件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0]543号).pdf
附件5: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入库承诺函.xls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2日
(联系人:张家才,电话:3428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