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120号),公告明确规定: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这意味着依托咪酯(俗称:烟粉)10月1日起纳入列管,非法吸食、持有、贩卖等将按涉毒处理。
“烟粉”外观为白色结晶体或结晶状粉末,是一种有毒有害的物质。吸食者将“烟粉”加入香烟或电子烟中进行吸食,吸食“烟粉”后会使人出现头晕、恶心、呕吐、抽搐、精神恍惚、脾气暴躁、行为动作僵硬、意识反应迟钝等症状,同时伴随发生身体水电解质失衡、心脏供血剧减、血压迅速降低甚至休克死亡。吸食“烟粉”成瘾性极快,随着吸食量和吸食次数的增加,会严重损害人体器官功能,破坏免疫系统,使人易受病毒感染,导致身体发生严重疾病甚至危及生命。
由于“烟粉”成瘾性极快,吸食者为购买“烟粉”会耗尽家财,倾家荡产,进而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甚至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吸食“烟粉”后人的行为动作不受控制,意识反应迟钝,极易发生个人安全事故和交通意外,为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无法估量的后果。
但一些不法分子为达到牟取个人私利的目的,置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不顾,引诱他人吸食和贩卖“烟粉”给他人吸食,严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
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坚持严厉打击“烟粉”违法犯罪,全力遏制“烟粉”危害,巩固毒品治理成果。2021年以来,全市共侦办依托咪酯案件161起,刑拘341人,逮捕231人,查处吸食依托咪酯人员795人。广大市民群众如有发现涉及“烟粉”的线索请积极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