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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007280738R/2022-00232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2-05-20
名称: 交警查获一起报废车上路违法行为,司机还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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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查获一起报废车上路违法行为,司机还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22-05-20  浏览次数:-

  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安全性能欠缺保障,如果继续在路上行驶,可能就是一颗“定时炸弹”,因此,市公安交警部门对这类报废车辆秉持及时清查处置原则。5月18日,一辆报废车在国道234线海陵大堤环岛行驶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当天下午3时40分许,“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系统传来一阵报警声,显示一辆车牌为粤Q4×××8的黄色骐达小轿车存在逾期未报废的交通违法嫌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陵大队执勤民警立即运用公安交通管理应用平台核实该车信息。经查,该车存在逾期未检验,4次违法未处理,且已达到报废标准。为精准打击,执勤民警在国道234线海陵大堤环岛对该车进行拦截,并当场查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报废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驾驶人陈某将面临处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报废车不仅部件设施老化,甚至一些安全设施还存在着失效和损坏的情况,一旦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驾驶人一定要杜绝此类行为,只有驾驶通过审验的车辆上路,才能给自己和其他人的安全带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