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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007280738R/2022-00058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2-02-11
名称: 春季开学在即,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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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开学在即,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

发布日期:2022-02-11  浏览次数:-

  春季开学在即,连日来,市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对各辖区学校负责人、校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以及深入多家中小学及幼儿园等校车单位对校车进行全面“体检”等方式,杜绝校车“带病”上路,确保新学期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乘坐“放心车”。

  2月10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深入市实验学校、阳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江城区金摇篮幼儿园等校车单位,市公安局阳东分局交警大队则联合阳东区教育局走进阳东一问学校、正雅学校、那龙镇飞翔幼儿园等校园内,对所有即将上路行驶的校车进行安全大检查。

  据介绍,校车需要配齐“四证”,分别是校车许可证、驾驶证、交强险、行驶证。执勤民警在检查中重点检查校车是否为允许使用的2类校车,检查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校车驾驶资格,严厉查处校车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报废、拼装、超载、超速、不按规定投保、未喷涂放大牌号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校车是否落实“每个座位一条安全带”?是否配备干粉灭火器、急救箱、应急锤等安全设备?检查中,民警对每一个可能存在的校车安全隐患都不放过。与此同时,针对检查中“未合格”的校车,民警当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学校对车辆进行整改并接受复检。

  此外,市公安交警部门还组织所有校车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醒校车驾驶员应该做到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杜绝校车“带病”上路,严格按照校车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接送学生,并自觉做到不超员、不超速行驶,确保“病车”不上路、上路不违法,以保证学生路上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