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该部门大力推进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目前市区有14家“带牌销售”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行,市民群众出具相关证件,就可买到已经上好车牌的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无需来回跑,省时省力。
记者走访市区多家摩托车销售店,发现销售的摩托车基本已悬挂好了车牌。在东门路一家摩托车带牌销售服务点看到,一排排已经上牌的摩托车整齐地摆在店铺。张先生花费9480元在该服务点购买了一辆女装摩托车。“过去买摩托车要到交警部门验车、上牌,还要到税务等部门缴纳税费、购买保险等,光来回跑就够折腾的。”张先生说,现在买的车是已经上牌的,付了款,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将车骑回家,省掉不少麻烦。据了解,车行事先给合标车辆上牌,市民购买车辆时,车辆已经在公安交警车管部门登记备案、配备好车牌,市民无需再到车管部门办理相关牌证业务,本地居民只需提供身份证,外地居民提供暂住证和本人身份证给车行进行备案登记,由车行到车管部门为车主办理好车辆行驶证及登记证书后,再邮寄给车主即可。
车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摩托车带牌销售是一项便民惠民的措施,其工作模式是车管部门对销售企业的合规车辆售前集中查验并悬挂号牌,售后实行对车辆办理手续的简化、便捷办理服务。这不仅能为市民群众提供购车、上牌“一站式”服务,还能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据介绍,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自今年5月起,车管部门加大全市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力度。截至6月2日,市区共有12家摩托车“带牌销售”车行、2个品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车行,民警共上门查验摩托车4688辆、电动自行车805辆,已销售并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2523辆、电动自行车496辆。下一步车管部门会继续加大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力度,走访摩托车销售企业作政策宣传,加强“带牌销售”工作的管理及监督,让更多市民群众能享受到这项措施带来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