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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007280447N/2024-00026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4-02-21
名称: 关于做好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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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1  浏览次数:-

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经济发展)局,阳江供电局,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及相关项目核实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9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纳入本次奖补资金补贴范围的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要同时满足“建成投运、验收合格”“此前未获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补贴”和“2023年接入“粤易充平台”三个前置条件。佐证材料以第三方出具的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报告和2023年度粤易充平台接入证明为准。

  二、奖补标准。全省高速公路直流桩、交流桩补贴标准分别不超过200元/千瓦和40元/千瓦;除高速公路充电桩外,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直流桩、交流桩补贴标准分别不超过300元/千瓦和60元/千瓦。各地、各单位从获得的切块资金中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换电站补贴资金,鼓励对超级快充等新技术(单枪功率达到360千瓦及以上)进行激励补贴。

  三、申报材料要求。本批次申报材料包括企业申请函、充电基础设施设备清单(附件1)、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报告和设备2023年度粤易充平台接入证明。

  四、有关要求

  (一)请阳江市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投资企业于2024年3月30日前向阳江市交通运输局咨询奖补资金申报事宜;

  (二)请阳江市各非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投资企业于2024年3月30日前向项目所在县(市、区)发展改革(经济发展)局咨询奖补资金申报事宜;

  (三)请阳江供电局于2024年3月30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局咨询奖补资金申报事宜。


  附件:充电基础设施设备清单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海涛,3367378)



附件:

1.附件.充电基础设施设备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