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阳江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序号4#编码4#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江发改呈〔2023〕1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阳江市江城区振兴路以南、联通公司用地以西(阳江市江城区振兴路南侧、18米规划路北侧、市联通公司用地西侧)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4#编码4#规划点,现由广东正顺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广东正顺能源有限公司阳江江城聚源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阳江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
二、在具体选址时,请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高速公路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两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三、请指导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气象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手续。加油站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条件下可增设加氢、加气、充电功能,且需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四、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规划确认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有关进展情况及报送有关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加油站业主需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相关批准证书,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未按建设部门相关政策执行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