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2号)精神,为及时、准确掌握省工业生产资料(河砂)价格变化趋势,进一步加强河砂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现需选定价格监测定点单位进行价格监测工作。市发展改革局按照通知要求,根据每项监测任务的内容指标及采报周期,选取出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作为新的定点单位,同时在该单位中筛选定点单位信息员,定期采集报送监测数据。现对上述选定单位和信息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7天,如有意见建议,可在期间内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发展改革局反馈。
附件:阳江市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名单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9日
(通信地址:阳江市漠江路310号,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叶广,0662-2332959,电子邮箱:yj341258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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