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发展改革局:
报来的《关于阳春市旗岭加油站等两座加油站改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春发改能源〔202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阳春市旗岭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Q30089)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旗岭脚经委油库内,阳江市成品油“十三五”规划(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76#编码 76#规划点)符合《阳江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2016-2020)发展规划》。为促进阳江市税务局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应用,进一步完善成品油零售环节,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局原则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进行改建。具体改建方案如下:现有2台双枪、2台四枪加油机更换为4台四枪新款智能税控加油机。改建后共4台加油机,16支加油枪。其他设施不变。
二、阳春市春城崆峒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Q60287)位于阳春市春城合桃岭开发区,阳江市成品油“十三五”规划(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18#编码 118#规划点)符合《阳江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2016-2020)发展规划》。为促进阳江市税务局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应用,进一步完善成品油零售环节,并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局原则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进行改建。具体改建方案如下:将原有2台四枪加油机更换为2台六枪新款智能税控加油机。改建后共2台加油机,12支加油枪。其他设施不变。
三、请你局通知上述加油站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交回我局,同时通知以上加油站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有关审批手续依法依规建设。改建竣工后,凭有关材料报我局审批并重新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营业。
四、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规划确认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两个月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报送加油站建设有关进展情况,否则不予受理。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