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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00728048XY/2025-00010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1-06
名称: 阳江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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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7  浏览次数:-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抓手。2024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法治工作重点,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法制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打造“阳光财政”,为奋力推动阳江综合实力加快实现新跃升贡献财政力量,为推动阳江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紧扣根本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局党组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阳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开展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集中学习,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组织法治专题讲座、开展干部学法用法培训等,不断强化思想引领,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增强法治观念,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推进,各科室抓落实的齐抓共管法治工作格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柔性执法可落实、可执行的具体措施办法,印发了《阳江市财政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确保2024年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有序进行。

  (三)找准切入点,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我局3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项行政确认事项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再链接到国垂系统进行办理业务,方便企业及群众办事,实现全流程网上办、邮寄办,全面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服务“网上办”“零跑动”和跨域通办。二是推进代理记账许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市范围以“告知承诺”方式,在政数局网站明确告知承诺审批具体办事流程及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精简审批材料,并将审批材料缩减为4项(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代理记账资格申请表、内部规范等)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三是重心下移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提高监管效率。为落实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市有序推进“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审批”事项重心下移至县(市、区)财政部门执行。四是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省财政厅制定的部门规章,定期检查各采购当事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2024年7月,我局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市直5个采购单位切实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整改到位并及时汇报整改情况。五是扎实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探索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我局先后印发了《阳江市财政局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便利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阳财采购〔2024〕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阳财采购〔2024〕16号)及《阳江市财政局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便利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阳财采购〔2024〕15号),保障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及健全对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情况的日常监管工作机制。

  (四)聚焦突破点,全面提升财会监督效能。积极发挥财会监督作用。充分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能,规范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秩序,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一是我局制定《阳江市财政局2024年度财政监督工作计划》,围绕预算管理中心工作,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双监控”线下核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专项资金检查等37项内容,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二是加强我市代理记账行业监管。2024年我局制定了《阳江市财政局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持续开展代理记账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10月下旬,我局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业务和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落实执法案卷评查,不断加强执法案卷制作的规范化。2024年5月我局印发了《阳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财政2024年度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和《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组织本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市财政系统30份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案卷评查。评查过程中未发现案卷存在合法性方面问题和程序不规范问题,但存在案卷整理不规范问题。

  (五)落实发力点,推进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我局严格执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和《阳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阳府〔2023〕12号)的各项要求。在制定我市重大财政资金支出安排等行政决策事项时要落实执行好上述两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二是规范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为,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及风险评估制度,我局先后印发了《阳江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阳江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及《阳江市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我局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了《阳江市财政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程度。四是完善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制度。我局印发了《阳江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阳财法〔2015〕41号)和《阳江市财政局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为提升法治服务财政中心工作能力提供制度保障。法规税政和会计管理科承担我局法制机构职能,现有公职律师1名,为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同时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为加强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提供专业人才保障。五是完善行政执法管理。结合财政职能和实际情况,制定了《阳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细则〉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我局行政执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六是严格按照《阳江市财政局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相关规定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自身的行政行为,主动接受行政相对人监督。七是落实减免责事项清单。我局印发了《阳江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减免责事项清单>的通知》,并通过阳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挂网公示了相关图文解读。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的工作要求。八是为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实施行政执法“观察期 ”制度,我局2024年7月印发了《阳江市财政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我局现有在岗在编的行政执法人员共22人。全面落实以学促考、以考促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六)关注揪心点,做好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工作。今年我局继续注重做好各项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工作。一是及时办结政府集约化平台留言中心网民来信工作。2024年,我局通过政府集约化平台留言中心信箱受理网民来信9件,目前均已办结。二是做好12345电话投诉平台的信件处理工作。2024年,我局收到12345电话投诉平台信件32件,均已按时限要求答复。网民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职工工资收入与补贴待遇、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民生资金的拨付等,我局均已在规定时限之内对网民来信进行回复。三是认真细致做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案件20件,其中16件已办结,4件正在办理中。做到有诉必核,有案必查,件件有回音。四是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收到人民法院制发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后,积极组织相关科室讨论案件内容,并向局领导汇报案件情况。2024年,我局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七)瞄准着力点,持续加大财政支持及普法力度。一是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普法工作。5月27日,我局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民法典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二是落实好新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宣传普法工作。10月12日,我局组织开展新修正《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进一步提升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三是组织我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网络视频方式集中观看由司法部开展的关于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范行政执法的相关课程。四是积极落实学法任务。通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法律法规。2024年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征兵工作条例》;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和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系统的考学。五是积极组织局内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相关学习培训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了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六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司法工作支持力度,助力我市司法工作深入开展,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2024年市级年初预算安排市司法局专款,其中包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经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普法宣传工作经费、行政复议工作经费等项目。

  二、2025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财政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财政法治观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433”工作安排推动法治广东建设,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法治建设,做好财政法治建设工作。

  (二)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财政各项业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扎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贯彻实施《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过局务会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制约和影响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事后自查监督。全市财政系统通过“回头看”的形式定期开展评查工作,以查促改,不断巩固提升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和依法规范办案能力,加强对本单位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全面执行行政处罚法。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推动财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创新行政执法手段,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执法人员将使用“粤执法”系统上线行政检查工作和行政处罚工作,使执法取证手段更加丰富,执法流程更加简化,执法效能更加高效,实现办案移动化、案卷电子化及执法办案全过程留痕迹和可回溯管理。

  (五)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财政保障工作经费,落实行政执法财政保障制度。坚持依法、足额安排经费,将法治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同时,不断加强经费的跟踪管理,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得到坚实有力的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