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提高震慑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局向社会公布以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当事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建筑物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
根据阳西县自然资源局来函,阳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5年1月24日对当事人在阳西县县城某区某号涉嫌存在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建筑物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核查:1.该建筑物建于2008年9月,当事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在主体多建了96.53平方米混凝土结构;2.当事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二、案件处理结果
鉴于当事人在违法建设行为发生后,积极配合阳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执法工作,阳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关于有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要求,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依法从轻处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准(城乡规划建设类)》(C101.64.1)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限期改正,并处罚款肆仟捌佰贰拾陆元伍角的行政处罚;同时已将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中国”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