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0072810288/2024-00160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12-30
名称: 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布2024年第四季度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30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布2024年第四季度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12-3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提高震慑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局向社会公布以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阳江市阳东区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消防备案,擅自投入使用。

  一、案件基本情况

  接到阳江市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告知函(东住建函〔2023〕615号),阳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4年8月2日对阳江市阳东区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消防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立案调查。经调查,阳江市阳东区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湖滨西路12号的经营场所未经消防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法行为属实。建设单位阳江市阳东区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消防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案件处理结果

  阳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4年8月2日向阳江市阳东区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消防备案,但直至2024年9月20日(已逾期34天),该公司仍未改正上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2020版)(备案号:粤建规范[2020]2号第八部分消防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B801.58.4)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10月23日对阳江市阳东区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仟元(¥:4000);并将行政处罚信息在广东省公示平台和阳江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