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阳府告〔2021〕9号)
时间: 2021-02-10 15:42:05
来源: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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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20年1月1日起至区片综合地价公布期间,已报批用地补偿标准低于区片综合地价的,应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差额。
附件:阳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附件
阳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注:1. 全市统一设定园地调节系数0.77、林地调节系数0.45;
2. 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3. 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设定调节系数0.4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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