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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阳府〔2017〕75号)

时间: 2017-10-25 17:14:00 来源: 市府办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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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七届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商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5日